Monday, October 06, 2008

小情歌

嗨,妳好。

對不起,我和妳算不上是相識,不知道妳叫什麽名字,所以只可以稱妳為「妳」。
但是,不論從任何角度看,妳都比我年輕,因此我沒有理由用「您」來稱呼妳。
請妳暫時忍耐一下。

我非常肯定,到目前爲止,妳還不知道我是誰。
但是只要我稍微説明一下我們相遇的情形,妳一定會想起來。

既然我們不認識,那我這篇文章是要寫給誰看呢?
哈哈哈,我其實只是想做一個測試,看看我們是不是真的有緣有份。

妳有看過John Cusack 和 Kate Beckinsale 主演的《Serendipity》嗎?
男女主角因爲一次偶然的相遇而相愛。
男主角想要繼續這緣分。但是女主角是一個非常相信所謂「命運」這個東西的人。
她必須確定男主角是她「命中注定我愛你」的那個人,才可以跟他廝守一輩子。
(爲什麽天底下的女人都喜歡相信星座算命這些無聊的東西?)

於是她出了一個考驗。
她把自己的全名和聯絡電話寫在一本書的第一頁,然後把書拿到二手書店去買。
他沒有告訴男主角是哪一閒書店,只讓他知道是哪一本書。
接下來,她要求男主角把自己的名字和電話號碼寫在一張鈔票上。
她用那張鈔票買了糖果。然後他們就分道揚鑣。

女主角說,如果他們可以在離開紐約之前再次碰面,那就是有緣有份。
否則,男主角就一定要找到那本寫著她的名字和電話號碼的書,才能再跟她聯係上。
接下來有幾次,男女主角一直錯過再次相遇的機會。(這種畫面,看了簡直讓人氣煞!)
最後,他們還是分開了。

此後的幾年之間,男主角雖然有了未婚妻,但是仍然對女主角念念不忘。
他只要一經過書店,就會進去找那一本書。翻開第一頁,看看是不是寫著女主角的電話號碼的那一本。
結果每一次都失望而歸。

就在他婚禮的前一天,他的未婚妻送了他一份禮物。
他打開一看,是那本他每次經過書店都去翻一下的書。
未婚妻說:「我每次看你翻閲這本書,卻不買,所以我買下來送給你。」
男主角打開一看,竟然是寫著女主角電話號碼的那一本。
而在大陸另外一端的女主角,也在機緣巧合之下,拿到了寫著男主角電話號碼的那張鈔票。
婚禮當天,男主角取消了婚姻。
毫無意外地,故事的最後,男女主角在他們最初相遇相愛的地方重逢,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怎麽樣?這個故事浪漫吧?
如果妳覺得一點都不浪漫,那是因爲我講故事的能力有問題,與故事本身無關。
(我不太會講故事。小時候參加講故事比賽,從來都沒有得過獎。)

這部電影讓我有所啓發。所以我決定把這篇文章貼上來。
説不定,妳的朋友,或者妳朋友的朋友碰巧經過這裡,然後留意到這篇文章。
接下來這篇文章便輾轉地讓妳看到。

如果妳真的看到了這篇文章的話,就證明我們是相當有緣分的。
所以,請妳留下 email,給我一個機會,好嗎?

*

講到這裡,妳一定對於我是誰感到好奇吧?想知道我到底是在哪裏見過妳?
沒有嗎?唉... 真是讓人傷心啊。
不過不管妳是否好奇,我還是會告訴妳的。



那天,我正趕著回居鑾。
過了Woodlands 關卡之後,我到樓下排隊等 Causeway Link 的巴士。
我和妳幾乎同時到達隊伍的尾端。(這是我們第一次的緣分。)
作爲一位紳士(要稱僞君子也可以),我把我前面的位子讓給妳(妳連一個微笑都沒有給我)。
我站在妳的身後,因爲沒有其他的風景,我不自覺地開始觀察妳。

妳的身材勻稱。稱不上瘦,但也不胖。就像一盤分量剛好的牛排。
這樣形容妳好像很沒有禮貌,不過我確實是這樣覺得。
從我的角度看,妳的身高大概介於156和158 公分之間。
取平均值,就是157 公分。妳這樣的身材對我而言,簡直是完美。

妳皮膚白皙。和妳身上穿的黑色 T-shirt 形成強烈對比。
妳穿的是一雙紫色的拖鞋。在「人」字的地方,還有一朵假花。
我敢說,那雙拖鞋,只有穿在妳的腳上,才會可愛又好看。
爲什麽?情人眼裏出西施嘛。哈哈...哈哈...

還有,我注意到妳背了兩個包包。
一個是普通上班用的,另一個是類似環保袋的粉紅色包包。
究竟妳爲了什麽原因要背兩個包包呢?而且那個粉紅色包包看起來好像並沒有裝什麽東西。
但是無所謂。那個粉紅色包包,讓妳更增添了幾分甜美可愛。

妳剪了目前相當流行的劉海。妳放心,我覺得很好看。
無緣無故,幹什麽叫妳放心呢?
事情是這樣的。因爲最近我有幾個女性朋友,都剪了「劉海香菇頭」。
雖然我覺得不錯,但是她們向我投訴,她們的新髮型換來別人的惡評如潮。
唉... 我只能說,這世界上,沒有品味的男人很多。
所以妳不必去在意那些男人。
噢,妳好象一直試圖以長髮遮住右臉上的那顆痣。
其實妳不需要為那顆痣感到自卑的。妳看楊丞琳,不也是甜美可人嗎?而且還紅得發紫。
妳一定要擡起頭做人啊。説不定,將來妳會為這顆痣感到驕傲。

啊。妳在頸椎的地方有一個刺青。如何?我看妳看得很仔細吧?
但是妳不用害怕。我真的不是變態。
我是因爲對美麗的事物沒有抵抗力,才會忍不住仔細觀察妳的。
誠如我剛才向妳説明的,我是一個有品味(又有魅力)的人。
所以對於妳的刺青,我只當作是一件藝術品。
我並不討厭有刺青的女生。
會討厭有刺青的女生的人,大概是跟迅猛龍同一個時期出現在地球上的。
我可是一個有品味,有魅力(又前衛)的人。

相對於刺青,我更不喜歡抽煙的女生。
噢對了,妳不抽煙吧?如果妳有抽煙,我確實會有一點失望。
但是因爲是「妳」,我還是可以嘗試接受的。
爲什麽呢?很簡單嘛,人都有雙重標準的。
一套對漂亮的女人,一套對懶惰的女人(沒有醜女人,只有懶女人)。
雖然世界各地都有立法不能歧視,但是,法律並不能將人的本性根除啊。
哪個男人不是對美麗的女人比較寬容呢?他們只是不願意承認而已。
就算沒有歧視,也多少有一點偏見。
不然,爲什麽好萊塢的浪漫愛情電影,都由俊男美女來演出?
誰喜歡看不是俊男美女演的愛情片呢?

所以,我很乾脆地承認,由於妳是美女,我一定對妳比較寬容的。
而且,我到目前爲止,還沒有試過跟抽煙的女生做愛。
啊!對不起,我扯遠了。
關於「沒有試過跟抽煙的女生做愛」這件事,等我們熟絡了之後,我再跟妳説明。

嗯。總之,這些就是妳給我的第一印象。(妳也應該想起我是誰了吧?)

*

我一直默默地站在妳後面,聼我的mp3,假裝很輕鬆。
告訴妳吧,其實我的心跳得厲害。
我只是不想讓妳覺得自己美得了不起,不想讓妳驕傲,才顯出一臉不在乎的樣子。
男人這東西啊,就是那麽死要面子。

Anyway,在當下,我隱約可以感覺到我們之間的緣分。
我心想,「如果前面這位漂亮的女生,是居鑾人的話,我一定要認識她。」
這個時候,我們的巴士來了。
由於是星期五的下班時間,回鄉的人特別多。我們被排在後面的人簇擁著上了巴士。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最討厭擠巴士。
但是因爲當時我跟妳的距離只有0.01公分,那輛巴士忽然變成了擁擠的樂園。
雖然周圍充斥了各種各樣的體味和汗臭味,我卻覺得有少許的浪漫和幸福感。
妳不覺得嗎?而且,我擦的可是名牌的香水啊。妳算是比我幸運的了。


過了新山關卡,我們又在等候巴士的地方相遇了。
從妳的眼神,我知道妳已經察覺我的存在了。
但我依然裝作若無其事。

巴士來了,我上了Causeway Link,妳則上了170。
我以爲我們從此就向左走向右走了。
沒想到,巴士峰回路轉,結果,我和妳雖然搭乘不同的巴士,卻幾乎同時到達Larkin。
真像好萊塢典型浪漫愛情電影會出現的劇情。
我想,妳就是我一直在找的人了。

我看妳走向 SNS 的櫃檯,我的心跳越來越快。
那表示,妳很有可能是居鑾人啊。
我再一次地考驗自己。我去了 KKKL 的櫃檯。
但是7點的車票已經賣完了。沒有辦法,我只好去買 SNS 的車票。
(我真的也是千百個不願意啊。)
我拿了車票,一轉身,妳已經消失在人群中了。
所以我決定先去上個廁所。

從廁所出來之後,我去買了一杯蒸玉米。我很喜歡吃蒸玉米。
我走向月臺的時候,看到妳在一閒商店裏面,買了一本刊物。
我一個人站在月臺附近等車,一邊吃玉米,一邊看著泊在路邊的巴士發呆。
來往的人像是以快速播放的電影的步伐在行走。在經過我面前的時候,還留下殘影。
我想起了王家衛的電影。而我,就是梁朝偉或者金城武...

當我回過神的時候,發現妳站在我11點鐘的方向,離我大概三公尺。
妳正在看那本妳買的刊物。
我心裏正在期待,希望妳和我搭同一輛巴士。

蒸玉米太燙了。我花了10分鐘才把它吃完。
吃完的時候,巴士正好進站。
等得不耐煩的乘客,像養在魚池裏,正在搶食物的鯉魚一樣,一窩蜂擠到車門口。
我看到妳上了那輛巴士!(太好了!)
我忽然想知道我們的緣分到什麽程度。如果我可以坐在妳旁邊的位子,我就向妳要電話。
於是我依然站在原地。等所有人都上了巴士以後,我像壓軸的明星一樣登上了巴士。
眼睛掃射了一遍。發現只剩下一個空位。就在妳的旁邊啊!
那是最後第二排的位子。
我像是接受別人祝賀的新郎一樣,走到妳身邊的位子坐下。
那一瞬間我有些暈眩,像全世界從此被偷走時間(我猜是我中了箭...)。

我原本想跟妳要電話。但是我想不到一句好的 pick up line。
「嗨。小姐,妳很漂亮。我可以給妳一個機會跟我交朋友嗎?把妳的電話號碼給我吧。」
這樣問,好像有一點自大。
唉... 我就是這樣,一見到喜歡的人,就變得不善辭令。
雖然別人都說我很懂得花言巧語,而事實上,我是一個嚴重缺乏自信的人。和《電車男》裏的男主角一樣。
我強調,是《電車男》的主角,不是《電車痴漢》的男主角。
雖然兩部都是日本電影,而且同樣是發生在電車上的故事,
但是故事的内容天壤之別啊。(我確實也看過《電車痴漢》這部電影,如果那算得上是電影的話。)

我想了很久。始終想不出來。再加上坐在我左邊的那個女生,一臉等著看好戲的樣子。
於是,我就和畫像裏的清朝皇帝一樣,筆直端正而沉默地坐在妳的左邊。

*

我必須承認,我很後悔。當初實在不應該保持矜持啊。
「矜持」這東西,只不過是古時候的男人用來奴役女人的一種工具而已。
它就像工業廢料一樣,留在世上,毒害後人。
我爲什麽不勇敢地跟妳要電話呢?
很多時候,我們喜歡先假設結果,然後在付諸行動之前,就已經放棄了。
而真實的情況,未必會如我們想象中的糟糕。
或許,只是或許而已,妳也想認識我呢?
説不定妳也只不過是礙於被「矜持」毒害,不主動跟我要電話,而是等我先開口。
結果,我們就那樣等待彼此那個永遠沒有付諸的行動而錯過了緣分。
這種事很難説的,不是嗎?
世界上有各種各樣的人,也就有各種各樣的思想,各種各樣的行爲。
我爲什麽要假設妳一定會拒絕我的要求呢?
但是,這已是過去的事了。後悔也沒有用,也改變不了什麽。還不如展望未來。

*

也許是那種沉默讓人感覺不舒服,所以即使在光線不足的情況下,妳還是繼續翻閲那本刊物。
我喜歡愛看書的女生。就算是一本時尚雜誌也好,漫畫也可以,因爲即使是A書,也可以從中獲得一點知識。這比那些在車廂裏玩 PSP 的人強多了。我並不是看不起那些玩 PSP 的人。
我只是不明白,到底能從玩PSP這件事情中得到什麽?
像村上春樹在《1973年的彈珠玩具》裏面說的,「你能夠從彈珠玩具裏獲得的東西幾乎等於零。只有轉換成數值的自尊而已。」

我好奇妳看的是什麽刊物。因此偷瞄了一下。書刊的封面有一張青色的臉,長髮披肩的女人的臉,面目猙獰。
書名有一個「鬼」和「靈」字。所以我猜測,那是一本關於靈異故事的刊物。
真是一個膽大的女生。

我想小睡片刻。但是不管怎麽努力,我就是睡不着。如果世上有什麽是越努力就越不能成功的,那一定就是睡覺了。我一向來都有睡眠的問題。
我放棄努力,於是把背包裏面柯慈的《等待野蠻人》拿出來。我想,柯慈的書,看個一兩頁,或許睡意就會排山倒海而來。
我知道在這種幾乎沒有光線的情況下還要看柯慈的書,是一件非常做作的事。不過我沒有辦法。那是我背包裏唯一的書。
我看了五頁,還是沒有睡意。我轉過頭,想看看妳在做什麽。結果妳已經睡着了。
真是讓人意想不到啊,妳竟然在我面前大喇喇地就睡着了。這説明了兩件事。妳要不是很信任我,就是想試探我。我當然寧願相信是前者。(妳真真實實的是一個膽大的女生。)

我觀察妳睡覺的樣子。可是目光不自主地停留在妳衣服的金色亮片上,也因此不自主地停留在妳的胸部。
我發誓我原本只是好奇那些金色亮片到底是什麽圖案而已。但是妳的胸部正伴隨著妳的呼吸,安靜而平穩地上下起伏,因此而引起了我的注意。
話説回來,以我多年的經驗,那大概是B罩杯。算不上小,但也絕對稱不上大。然而,那樣的大小,放到妳的身上,就變成了一種完美。
我並不是故意要提起妳的胸部的事情。我只是想讓妳知道,胸部的大小,絕對不是我的擇偶條件。
我非常不明白那些因爲嫌棄女朋友胸部小而抛棄她的男人。我估摸,會這樣做的,一定是擁有巨大陰莖的男人。
否則,他有什麽資格來批評女生的胸部?
將來如果妳的男朋友嫌棄妳的胸部,妳可以嘲笑他的陰莖「微」不足「道」。如果那不是事實,妳就直接告訴他,他「愛不持久」。包管他以後一定擡不起頭做人。
哎呀!我又扯遠了。我不是在對妳開黃腔。這是我臨時想到的。

總而言之,我想說的是,我不會(也沒有資格)嫌棄女生的胸部小。


我把視線移到窗外。天已經黑了。我把書收回背包裏。
妳的電話突然響起。電話鈴聲,是蘇打綠的《小情歌》的開頭部分。
我也很喜歡蘇打綠的《小情歌》。我有些安心。至少我們還算是有一些相同的愛好和品味,雖然我的電話鈴聲,用的是 Handel 的《The arrival of the Queen of Sheba》。
我用古典樂來當電話鈴聲,並不代表我對古典樂有相當的認識。我只是偶爾聼一聼而已。重要的是,我不會逼妳和我一起聼古典樂的。因爲我不喜歡勉強別人。

我不小心聽到妳講電話。但是完全聼不清楚内容是什麽,只聽到妳的聲音。妳的聲音嬌嗔,和妳的樣貌並不相稱。雖然我也不知道,妳的樣貌應該要配合怎樣的聲音,但總之,就是有一點奇怪。就像穿上尺寸不對的鞋子一樣。

偷聽別人講電話很沒有禮貌。所以我把mp3的聲量再開大一點。
一面聼歌,一面閉上眼睛,幻想和妳牽手漫步在兩旁盡是柳樹的小路上。
而背景音樂,就是那首《小情歌》。

.
.

11 Comments:

Blogger chengsun said...

果然, 一归来就惊天地泣鬼神.

10:14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堪称经典~!!
我觉得这篇是该去比赛的,又好笑内心戏又很够,很’立体‘。
好一个巴士男。

KNS,以前我每次从KL 还是 芙蓉回家,旁边不是印度同胞就是马来同胞,要不就是打包面上车的uncle. -_-.

11:18 PM  
Blogger harriet aka 晴 said...

故事写得不错.完了吗?
(但是我怀疑你真的黄片看太多.)

11:30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很有趣的描述。
如果能用數值這種東西來衡量的話,算不算是遇見一個百分百的女孩。 :)

1:23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我狂笑啦!!!真是好好笑

1:27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晴, 我必須要站出來替所有正常的男人講一下, 老賀寫的都是很正常的...會不會挂在嘴邊是一回事. 道貌岸然卻背地裏把妳全身透析想像又是一回事.

如果要在清純如聖人的男生和誠實卻好色的男人二選一, 我會勸妳考慮後者. 因為那所謂聖人不是病態的殺人魔就是極端恐怖的演員.

老賀, 強啊. 果然更加確定自己的風格了還有, 我喜歡這種純粹為了自己而寫, 就像十二月不顧一切下著的雨...

5:35 PM  
Blogger harriet aka 晴 said...

老大,我狂笑.看黄片并不是贬义,写的时候不带什么情绪,纯粹是在写一个句子.只是从前我没有在老贺的文章看到那么多仔细的形容,所以我才那么揣测.
重点是,我又不是什么纯情少女.所以我并不会要圣人,或是,呆瓜.
再重点是,我觉得老贺的故事虽然为自己而写,却如此贴近生活啊...
^____^

9:14 PM  
Blogger Corinne said...

这是我所读过最长的部落文章!
祝你早日找到她。:)

9:22 PM  
Blogger chengsun said...

为什么不可以是她早点找到他?

10:34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chengsun,因为我没看到那个女的公开要求寻找他呀。我只知道他要找她:)

10:38 PM  
Blogger Sword Devil said...

corinne, 這也是我寫過最長的一片啊。

11:39 PM  

Post a Comment

<< Home

Powered by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