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12, 2007

十之一二

自己所寫的東西就算別許多人批評得一文不值,
只要自己的想法能痛快地傳達給十個人中的一,兩個人,
就夠了。
這種經驗對我來說成爲無可替代的寶貴財產。
如果沒有這種經驗的話,要以一個小説家活下去
想必是更艱苦的多吧,或許會因爲種種原因而失去自己本來
應有的步調也不一定。

--- 村上春樹. 遠離高麗菜捲.《終於悲哀的外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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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雖然不是作家,不過寫blog也有降子的困擾。
寫到一些引起共鳴的文章,就很開心。
可是,寫到引不起別人興趣的東西,就會灰心。
所以,就會開始想寫那些迎合別人口味的東西。
降子,就失去了原本的自己。
拍照也一樣。

想一想,不是所有東西都會引起每一個人的共鳴的。
一定有人欣賞,有人討厭。
我不是大文豪。寫的東西,不可能會得到所有人的共鳴。
可是,我相信,總會有一兩個人可以收到我想傳達的訊息。
我拍的照片,不可能可以得到每個人的賞識。
不過,也應該會有一兩個人會有一點點喜歡(吧?)。

所以,以後我也將抱著和村上先生一樣的態度,
繼續下去。
如果寫的東西很無聊的話,希望各位可以寬容,
再給我一點時間和機會。
有鑒于我最近寫的東西,不但越來越不好笑,
而且還越來越嚴肅,盼各位不要介意。

3 Comments: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恩,曲高和寡嘛。。。
其实有些人只是在潜水,并不是他们不喜欢。
再说,blog是自己的东西,想怎样就怎样,谁管的着?

12:17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10 to 20%. Hmm.... considerably a lot.

3:54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don't worry Laohe. Somehow to me, you never sound serious...

1: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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