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大驚小怪
上個拜六,新山民衆跟柔佛州刑事調查部主任舉行對話會。副警監大人就新山治安問題,發表精辟言論,一針見血。
他講,《星洲日報》每天以大篇幅報導罪案,炒作新聞,讓人民潛意識覺得治安很不好。
新山治安實際上並沒有很糟糕。
反觀英文和馬來文報紙卻是小篇幅報導而已。
(言下之意,是不是馬來同胞和受英文教育的人,
因爲看不懂中文,所以生活在一個相對安全的環境?)
我還真是後悔認識中文啊。它害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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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有講過。
不知道是哪一個部長,講馬來西亞的治安,跟印尼比起來,
真的是好太多了。(人民不要大驚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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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大廈用了幾千萬整修。然後開國會的時候正好下大雨。
會開到一半,因爲大廈漏水而中斷。
部長大人講,在外國,很多大樓建築都會漏水的嘛。
(在這裡,我要跟部長道歉。是我自己不長進,沒有見識。
少見多怪。不應該責怪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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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大人物就是不一樣。生活的哲學,看事情的角度,
是我們一般市井小民永遠不會明白的。
是我們一般市井小民永遠不會明白的。
(他們倒是可以跟臺灣的一些政客儅好朋友)
5 Comments:
发生多几宗案子大概就要把约翰内斯堡,波哥大或者是金三角搬出来了。
他恼羞成怒,开始推卸责任了。
但是为什么英文报没有报道呢?
听说star和new straits times 好像都是被党所控制的。
所以,英文报宁愿多登些广告,赚多点钱。
马来报更不用说了,因为受害人是华人,管他们啥事。
英文報不是沒有登,只是小篇幅而已。
不像中文報,都是放頭條的。
昨晚听到这样一个故事。
老师派了二十粒糖给阿莫,阿里,小明和慕度。
阿莫很大只,一下就抢了十三粒糖。
阿里和小明各抢到了三粒。
而慕度只有一粒,然后躲到一个小角落享受自己的糖果。
阿里觉得自己的糖很少,就跟阿莫说。
阿莫叫阿里去跟小明要。小明不给。
阿莫说:“我帮你出头!”
阿莫就从小明那里强抢了两粒。他给了阿里一粒,自己一粒。
阿里对阿莫十分感激:“如果不是你!我就被小明欺负了!”
小明则愤愤不平。而慕度在小角落默默地看着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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