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哩爸爸與四十大盜的昏約
2009年剛開始,當然要為自己定下目標。目標的高低,就看自己的能力而定了。
我在去年接近尾聲的時候,就開始為自己下目標。想了很久,都想不到自己在新的一年裏應該做什麽。
結論就是,我根本是一個沒有任何能力可言的人。
然而,在2009年1月2號,我終於找到了大方向。所以現在要做的,就是努力朝自己方向前進。
我決定回祖國的工程部工作,為國家盡一份力。
雖説伴君如伴虎,和達官顯貴打交道,隨時都有被害的危險(而且被殺後,屍體還會被手榴彈炸得稀巴爛),但是政府提供的合約,條件實在太優渥,因此我決定冒這個險。富貴險中求。
我從報紙上讀到政府和那幾位大盜先生所簽的合約的部分條款。政府竟然會在這樣子的合約上簽字,簡直不可思議。所以,我如果不趕緊和政府簽訂合約的話,那也未免太對不起我自己了。
我以政府和那些大盜先生們所簽的合約為藍本,草擬了一份合約。我所開出的條件,和大盜先生所開出的條件比起來,絕對算不得是苛刻。如果政府連那種合約都肯簽字的話,那我的合約就沒有理由遭到拒絕。
根據政府和大盜先生們所簽的「昏約」:
1. 大盜先生不需要向政府繳稅。
2. 政府要給予加影大盜先生3億零吉無利息貸款。如果政府要接管大盜先生的生意,必須償還大盜先生所欠下的一切債務。
3. 大盜先生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合約,政府都不能追究,而且須作出賠償。(居然還有人會答應這樣的條款!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4. 蕉賴大盜先生違約時,政府需做出賠償。(這是什麽邏輯?)
5. 沙亞南大盜先生每兩年可以調高買路錢10%。在十年裏可以漲價100%。政府必須付給大盜先生1億5000萬零吉作爲大盜先生不提高買路錢的賠償。(荒唐!)
以下是我準備呈交到工程部的受聘合約:
1. 本人於工程部工作期間(合約有效期),不需要繳稅。大盜先生每年淨盈利幾億零吉都不必繳稅,我區區幾萬零吉的年薪,如果要交稅的話,天理難容。
2. 公司(工程部)必須無條件並免利息提供貸款予本人(買車買房子娶老婆s)。如果公司要裁退本人,必須償還本人所有債務。
3. 本人不論以任何理由辭職,公司都不得追究,而且須作出賠償。
4. 本人即使工作表現不佳而違約時,公司必須賠償本人。
5. 本人每年可加薪20%。並在5年内薪金加倍。公司必須賠償本人的損失作爲不讓本人加薪的條件。
各位,如果您有類似工程部合約的這種康陶,請務必通知我。
我不介意叫該公司董事長一聲「爸爸」(乾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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