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27, 2009

循環

1. 牛

牛倒下。四肢無力,顫抖。口和鼻子都是黏液。
牧場主人把牛宰了,放進機器裏攪爛。製成香腸。
男人從超市買了一包香腸。小男孩吃了一條香腸。

於是小男孩變成了一頭瘋牛。


2. 蜂蜜

一位母親殺了女兒。把屍體丟棄在無人跡的森林裏。
屍體開始腐爛,分解,變成養料,滲透到土壤中。
在屍體附近的植物,吸收了養分。
植物開了花。蜜蜂飛過來,採蜜。蜜蜂把花蜜帶回巢裏,釀成蜂蜜。
另外一位母親把蜂蜜買回家。小女孩打開封蓋,勺了一湯匙方進嘴裏,吞了下去。

一個女孩,吃了另一個女孩。


3. 自來水

她躺在盛滿溫水的浴缸裏。
拿著刀片的右手在左手腕上輕輕地划過。血從手腕滲出,染紅了浴缸。
浴缸的水通過排水管,流經渠道,進入污水淨化池。再從那裏,被輸送到水槽裏。
我轉開水龍頭,盛了一杯自來水,咕嚕咕嚕地喝完。

我是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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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pril 22, 2009

我的自述 (最終話)

某天早晨,我一覺醒來,發現自己變成了一隻大甲蟲。

別傻了。這可是真實的世界啊。怎麽可能一夕之間就變成了一隻甲蟲呢?
根據達爾文的理論,我要變成一隻甲蟲,那可是要經過幾千萬甚至幾億年的演化才可能發生的。
而根據佛教的理論,我要變甲蟲,那也是來生的事。


我雖然是個自私的人(即使是對家人),但是我的家人絕對不會這樣對我。我有信心,就算我突然變成了一隻甲蟲,我的家人也會把我當作寵物來飼養。而不會像 Gregor 的家人一樣冷酷無情,讓可憐的 Gregor 自生自滅。

*

生命即無常又脆弱,雖然要突然變成甲蟲是不太可能的事,然而我也許會以其他的形式消失於這個世界,比如生病,比如意外。或許你覺得我過於悲觀,不過這是事實。我連下一秒鐘會發生什麽事,都不能百分之百的確定。更不用説是許久以後的未來。所以世間才會充滿遺憾。

生命,有開始就注定有結束。寫《我的自述》,可以證明我來過這世界。

*

我叫大衛,31嵗,獅子座,單身。

Sunday, April 19, 2009

我的自述 9

「你只愛你自己。」
這是我最後一位女朋友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
後來我仔細思考,事實的確如此。我真的是一個只愛自己的人。
這句話像影子一樣跟著我。所以,一直到現在,我再也沒有跟任何女生交往。

*

我的前女友並不是說我很自愛,或自戀(不過自戀的傾向,多少都有一點,這個無可否認)。
只愛自己,意思是我是一個凡是都先想到自己的人。自私,心機重。
我總是以自己的利益為優先考量。

當然,所謂利益不一定是金錢上得失。它可以是任何事物。
比如看電影,我只看我喜歡看的電影,並且希望她可以抽空陪我看。至於她(們)喜歡看的動畫片,讓人哭得死去活來的悲傷電影,我完全不奉陪。
我經常運動。星期一到星期四,下了班,我就去跑步或者游泳。有時候,女友想約我吃個晚餐,我也會因爲想運動而拒絕她。然而一到周末,我卻強迫她陪我出門。

也許這些只是小事,然而小事情尚且不想遷就,還能奢望我在大事方面讓步嗎?

像我這樣霸道的人,沒有一份長久的感情,也是理所當然的。
既然已經知道自己是怎樣的人,那麽,退一步,不就海闊天空了嗎?
但是我就是不想讓步。這也是爲什麽前女友會說「你只愛你自己」。

即便對家人,我也不懂得犧牲。我一直都是順著自己的意思生活。自私。
當然我不會做出傷害家人的事。我沒有愛,但並不是沒有人性。
沒錯,我大概是一個沒有愛的人。

不懂愛,覺得自己好像一個人躲在世界的某個角落苟且偷生。

*

我大部分的朋友都已婚,而已婚的朋友,有相當的一部分也已經有了小孩。
我所出席過的婚禮,大大小小加起來,大概四五十個。

我的一些單身的朋友,在參加別人的婚禮時,會因爲受到婚禮的喜悅和幸福感染而有想結婚的衝動。但是我完全沒有。我反而會因爲婚禮而不想結婚。
並沒有特別排斥婚姻,但也絕對不是一個不婚主義者。以現階段來説,婚姻,甚至是戀情,是可有可無的。再加上,我不認爲自己是什麽好東西。對於養小孩這件事,我連想都不敢想。我覺得,做我的小孩,一定是相當悲哀的事。絕對得不到所謂的幸福。

或許你會說,結婚不一定要有小孩。可是,如果結婚又不要組織屬於自己的家庭,那又爲什麽要結婚呢?
那麽,不結婚也可以。女朋友總是應該要交的。話是這樣沒錯。然而到了我這種年紀(雖然「才」31嵗),如果不以結婚為前提,那又何苦要交往呢?

*

因爲經常運動的關係,我的精神和體力都還保持得不錯。
精神體力和婚姻有什麽直接關係,我也説不上來。但是,就因爲體魄得到保養,我感到自己好像比實際年齡還要年輕。年輕的體魄讓我還有對抗孤獨寂寞的力量。我可以運用體力來打發時間。相對於急需找個伴侶來填補空缺,我更想追求我的理想。而要追求理想,我就必須要有相當程度的自由。我實在無法想象,做任何事,做任何決定,必須要得到另一半的同意或諒解才可以進行的這種生活。
再加上,我還有親情和友情作爲寄托,所以,我暫時還沒有要安定下來的打算。

當然,人無法戰勝歲月。不管如何保養,我終究還是會衰老,體力會衰退。這是人生最悲哀的事實。
而親情和友情,不能陪我走完後半生。親情會消失,友情也會轉淡。也許若干年以後,我就會像安定下來了。不,是一定會安定下來。我不敢想象,沒有愛情,親情和友情,一個人孤獨的老化,死去的光景。單是想到這種情況,就讓我不寒而慄。

*

仔細算一算,我好像已經五年沒有交過女朋友了。要命!五年就這樣無聲無息地過去了,真是悲哀。
並不是我不知道怎樣追女生。畢竟我曾經參考過不少的關於「精裝追女仔」的書。

其實追女生並不很難。只要不是條件遠遠穿過男生能力範圍的女生,比如什麽名模明星,大衆情人這類的,追女生,一般只要遵守三個要訣即可:

1. 要耐心地,默默地聼女生説話。千萬不要打岔。一般上,女生都只是想發發牢騷,並不是在向男生討教。除非女生明確表示在徵詢你的意見,否則,絕對不要發表任何看法或想法。

2. 要適當地稱讚女生的打扮。不要太阿諛奉承。太誇張的話,會讓女生感覺你沒有誠意,油腔滑調。大部分女生都不太喜歡油腔滑調的男生。

3. 要經常帶女生去吃美味佳肴。尤其是甜品。

大體上就是這樣。


既然我有訣竅,又爲什麽追不到女生呢?我也不知道。
也許我既沒有耐心,又沒有誠意。形象總是油腔滑調。而且也不是一個愛吃美食的人。

*

孤獨的人是可恥的。這是張楚的一首歌的歌名。
我是在寫我的自述。不是在討論孤獨。我不想再可恥下去了。還是做個了斷吧。

「」

Tuesday, April 07, 2009

我的自述 8

我已經31嵗,而且即將步入32嵗。當我大部分的同學都已經結婚有家庭的同時,我卻還是獨自一個人。
不對不對。這樣的表達方式好像有一點洩氣。

我才31嵗,而且還沒有到32嵗。當我還是獨自一個人的同時,我大部分的同學卻已經結婚有家庭了。
嗯。這樣就感覺好很多。


我目前沒有跟任何人交往。並沒有要刻意追求單身,只不過是抱持隨緣的態度而已,而且對於一個人的生活也已經相當習慣了,不需要特意改變。

我不像卡夫卡那樣,認爲文學只有在孤獨中才能被創生。卡夫卡愛費利斯,卻又矛盾地覺得,費利斯把他的孤獨搶走了,造成他失去創作的泉源。於是毅然取消了與費利斯的婚約。
我不是什麽偉大的作家。像需要孤獨來創作這種事情,只適用於像卡夫卡這類天才型作家。我這種市井小民,有人愛,有愛人,高興都來不及。
況且,雖然有很多大文豪藝術家都是單身,但是結婚有家庭的作家也大有人在吧?不見得一定要擁有孤獨才可以創作。

我也和莫泊桑不同。莫泊桑先生因爲在孩童時期親眼目睹父親毆打母親,在他幼小的心靈留下陰影。家暴與父母失敗的婚姻,造成了後來莫泊桑對婚姻的排斥。
我的父母,雖然沒有到如膠似漆,相敬如賓的地步,也還不至於發生家暴或者需要離異的程度。所以我對婚姻並不排斥。只不過沒有很憧憬罷了。

*

雖然我才31嵗,不過,我也已經不能像13嵗那樣,憧憬那種美麗而遙不可及的童話式愛情了。

年輕時候談戀愛是很簡單的。只要女生長得不是特別難看,又願意跟我做愛就可以了。沒有所謂的「心靈能不能溝通」的問題。而且大家都還年輕,不會想到婚嫁的事情,所以很多麻煩事或者容易引起爭論的話題就可以避免。再加上血氣方剛,年少氣盛,沒有辦法忍受孤獨寂寞,因此只要踫到不錯的女生,就一定展開追求。

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我感覺我的思想和生活,經厤了一種沉默而緩慢的變化。
牛奶@咖啡有一首歌,叫《越長大越孤單》,我確實有這種感覺。也許是長時間在「大都會」裏打滾,我感覺自己周圍有了一道圍牆。再加上沉迷於村上春樹的作品,好像有一種沉重的孤獨在我的身體裏逐漸成形,壯大。而這種孤獨,又慢慢地變成一種習慣,然後再從習慣變成一種自然。


所謂的孤獨,並非純粹指數量上的「單獨一人」。縱使和一大群人在一起,我還是會被那種孤獨感襲擊。
因爲孤獨感逐漸壯大,促使我與別人分享或溝通的欲望逐漸減弱。所以我並沒有很急於尋找所謂的「心靈伴侶」。又或者說,我還沒有遇到那位讓我強烈地想和她分享分擔我的一切的人。

我習慣了一個人生活。

*

一個人獨自生活,雖然自由,卻也要面對一些難題。

我可以不和任何人説話,可以自己一個人躲在角落做自己的事。但是我沒有辦法戰勝大自然。身為自然界的雄性動物,我注定是要被性欲所控制,非常悲哀。也許這是男人拈花惹草的藉口,但是這也是雄性動物存在的理由。接受其他雄性的挑戰,或挑戰其他雄性,以便贏得與雌性交配的權利,把自己的基因傳給下一代。
身為人類的雄性,我算是幸運的了。至少我不必像非洲的雄獅,或科莫多島的科莫多巨蜥那樣,被性欲衝昏了頭。爲了與雌性交配而拼得你死我活。這太划不來了。
對萬物之靈的我而言,我不需要依靠本能來拼搏。這些事,錢可以代勞。非常方便。(不管你在哪裏,落後的國家,「優雅城市」,甚至回教國家,只要有金錢流動的地方,就會有性交易的存在。)

關於這點,我和「五反田君」的看法一致。
五反田君說,永遠不要跟認識的女人睡覺,因爲會有很多後繼的麻煩事。
想要女人,只要到外面去找就可以了。不需要牽扯任何的感情,只有純粹的商業交易。

有很多人不齒我的行爲和想法,我不管那麽多。我不喜歡戴著面具做人。
我覺得,性欲和食欲,是生命最原動力,是生命的本質,本能。食欲旺盛的時候,可以到外面餐館解決食欲。爲什麽性欲來的時候,到外面找女人,就要被唾棄?而且,這和尋找一夜情,在本質上沒有什麽分別。分別只在於,一個是「現金交易」,另一個是「物物交換」。然而專搞一夜情的男人與嫖客的「社會地位」,卻有天壤之別,真是不公平啊。


好了。我想不應該再繼續討論關於性欲和性交易的問題。
畢竟,在東方社會,「性」是相當禁忌的話題。大家都試圖以道德來壓抑本能。
我如果在繼續説下去,大概就會被冠以「變態男」的稱號。(也許爲時已晚。)

*

在那種血氣方剛的年代,交女朋友的原則,是身體交流遠遠超過心靈交流。可是,隨著年紀(稍稍)長了一點,心裏面那隻對性充滿好奇的貓已經被殺死了。我也已經明白,身體交流是在良好的心靈交流之後,很自然會發生的事。重點是必須要有良好的心靈交流。所以,現在交女友的原則,心靈交流稍微超過身體交流。

我越來越孤僻,思想也越來越偏離一般的運轉軌道,所以要找到一個可以很好溝通的人,也越來越困難。
在這方面,五反田比我幸福很多。雖然他經常找不同的女人,可是他心裏還有他的前妻。他愛他的前妻,也喜歡「和前妻睡覺」。而我,依然還在尋找/等待那個可以和我「心靈交流」的人。

但是,前女友對我說了一句話,讓我醒悟。我想,我往後的日子,大概很難再戀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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