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31, 2008

來不及

父親死於一個平常的星期天下午。
那天,既不是什麽公定假日,也不是什麽歷史事件的紀念日。
世界其他地方是否有發生什麽重大事件,我不是很確定。
就算像《Deep Impact》和《Armagaddon》那樣的彗星撞地球即將發生,
我也沒有心情去關心,也沒有時間去理會。

如果不是父親去世的話,那個星期天應該會和往常一樣,充滿陽光和鳥叫聲。
我大概會和朋友在一個婚禮上嬉鬧。

所謂「平常」,當然是對一般人而言。對我和家人,那怎麽可能是「平常」呢?
死掉的人,是我的父親啊。
再怎麽鐵石心腸,狼心狗肺,也不可能把它看成是「平常」的。

*

父親相當傳統,很少和子女交談。所以,我對父親的了解不多,對他的過去所知甚少。

雖然也是白手起家,但是父親並不是什麽大企業家。只是自己經營一閒理髮店而已。
父親受教育不多,所以沒有什麽自信。為人也沒有什麽心機,沒有野心。
一生過著簡單平淡的生活。平日喜歡打麻將和觀看羽球賽。
他年輕時候愛抽煙,後來爲了家人和自己,20幾年前就戒煙了。

由於不會開車,加上會暈車,父親不太喜歡出門。他婚後就再也沒有離開過小鎮。
所以,我們一家人從來沒有一起出門的記憶。連妹妹的婚禮,他都沒有出席。
想起來,非常遺憾。

每次搭車來新加坡的時候,父親從來都沒有送我到車站。
更不用説跳下月臺,穿過鐵道,再爬上對面的月臺去買幾顆橘子。
並不是在抱怨父親。因爲畢竟我也不是朱自清。
而且,我想如果父親真的送我的話,氣氛應該會相當尷尬。
要寫一篇《背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回想起來,父親的背影是怎樣的,我一點印象都沒有。
可見平日幾乎沒有仔細認真地觀察他。



因爲生意屬於小本經營,所以生活並不富裕。
父親沒有龐大的資產,但是他願意把錢都用在我(們)身上。
他沒有什麽儲蓄。他死了之後,我們在他的衣櫃裏找到了幾千塊錢。
那些是妹妹和我給他的零用錢。他大概是不捨得用吧。

看到他留下來的錢,我更覺遺憾。
我中學畢業以後,就離家到異地生活。原本就已經和父親甚少交談。
離家以後,和家人變得更加陌生了。
給他的那些少得可憐的零用錢,其實是爲了彌補我心裏的一些缺憾。
但是他還是捨不得用。也沒有機會用。
我曾經聼他和我妹妹講電話的時候提到,他想用那些錢,做一套西裝,在我的婚禮上穿。
結果,很遺憾...

*

我和父親坐在電視機前面看羽球賽,討論關於奧運羽球賽。
那是在父親入院前,我和他一起在家裏度過的最後時光。
我和父親沒有什麽共同話題。唯一可以聊的,只有羽球而已。確實有一點悲哀。
看奧運羽球賽是父親的願望。可惜他等不到。

父親從入院到死之前,都一直在喘氣。在他還有意識的時候,也一直是以無助的眼神看我。
然而我也一樣無助。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緊緊握住他的手。
自從我會自己過馬路以來,就再也沒有握過父親的手了。(大概是20年前的事。)
原來父親的手的皮膚已經完全鬆垮了。像陳珊妮《來不及》的其中一句歌詞一樣,「你的皮膚 都穿鬆了」。
而且,我驚覺,那是一只冰冷得可怕的手。

第二天,父親的意識開始模糊。
已經不能夠正常的進食。對固體食物完全沒有辦法。
我沖了一杯麥片。一湯匙一湯匙地餵父親。他掙扎著把麥片吸進嘴裏。
他一邊喝一邊打飽嗝。只喝了幾小湯匙,就已經喝不下了。
由於沒有什麽進食,父親已經沒有什麽力量。手不停地顫抖。我實在不忍心看下去。
如果不是一位好朋友在旁邊支持,我大概已經撐不下去了。

第三天,父親失去了意識。眼睛睜不開。不住地喘氣。
到了下午,父親嚥下最後一口氣。

*

父親死後,沒有留下可觀的遺產。
他留下給我的,只有部分遺傳因子(對羽球和麻將的喜愛)。
還有他死之前的光景。



因爲已經離家十幾年,我和家裏人的關係,不至於太陌生,但是也不會過分親密。
「父親死了」這件事,對我的生活並沒有造成太大的實質上的打擊。
我知道,我失去了父親。
可是,我依然得活下去。像往常一樣。

然而,我低估了一些事情。
我和父親在醫院一起度過的最後的光景,像無數的看不見的弦,
隱藏在我的皮膚之下,在我的内臟,我的頭腦,我的血管...
一想起當時的光景,就好像有一只隱形的手,撥動那些弦,
引發頻率震動,然後心臟就被揪起來。有一種馬上就會死掉的感覺。

現在,我對某些事物變得非常敏感。
只要一用湯匙喝水,一想到麥片,一聽到打飽嗝的聲音,或者因爲血糖低而手顫抖,
那些弦就發出那種讓我心臟麻痹的頻率。如果要活下去,就必須不斷地讓自己分心。

有一次,看到《Sommer vorm Balkon》(英譯《Summer in Berlin》)裏 Nike 所照顧的老人,
掙扎著吸食麥片。老人的眼神和父親當時的眼神幾乎一樣。
我的腦忽然一片空白。心臟急劇收縮。

我的靈魂,被另一個靈魂控制。

*

「黛玉已不能言語。李紈輕輕叫了兩聲。黛玉卻還微微的開眼,似有知之狀;
但只眼皮嘴唇微有動意,口内尚有出入之息;卻是一句話,一點淚,也沒有了......
又閉眼不言話了;那手卻漸漸緊了,喘成一處,只是出氣大,入氣小,已經促急得很了...
只見黛玉兩眼一翻。嗚呼!」


我把書闔起來,深吸一口氣。看不下去。
父親的死,無所不在。

我看著窗外。
風很大。吹得那棵樹左搖右擺。
10/27/08
「」

Monday, October 20, 2008

螺絲起子

謝謝各位的時間。

講真的,這篇我並不是很滿意。它其實是我原本想寫的文章的摘要而已。
寫到一半的時候,本來想重寫。
但是我趕著在拜三出國前post 一點東西上來,所以硬著頭皮匆匆忙忙寫完。
結果寫得很支離破碎。
我先寫文章的開頭,然後結尾。中間的部分,是最後才寫的,寫得不是很好。

通常我在post 文章之前,會先重復讀幾遍。
可是昨晚,我一些完就post了。因爲寫到很煩了。最後連看都不想看。

寫短篇真的很累。死了很多腦細胞。
我想以後如果沒有什麽事的話,還是不要寫降長。
(清山,有回答到你的問題嗎?)

晴,的確,我自己很早以前就講過受村上的文章影響很深。
不過,村上和我,是不同層次的人。不敢拿自己來和他比較。
妳的留言,是褒是貶,還是擔心?

Kodo,謝謝妳幫我回答。不過...

已知:走廊的兩端各出現兩個⋯⋯的男人
走廊端=2
一端男人=2
所以出現男人的總數:2 + 2 = 4

應該是 2 x 2 =4 比較貼切。

也謝謝妳講故事很好看。可是‘螺絲起子不怎麽好喝’是指什麽?

Keen,得到你的認同, 我很榮幸。
你的評語,常常一針見血。
知我者,CHLP 也。

Sunday, October 19, 2008

主題應該是螺絲起子

從我父親去世那天,到我從新再寫東西的這一天,正好過了100天。
爲什麽我記得那麽清楚呢?
因爲沒有多人會忘記自己的父親是在哪一天去世的吧?
那,只要拿出日曆,像小學生學算術一樣數一數,不就知道了嗎?

100天。真是不可思議啊。
時間過得就好像獨自一個人坐在 pub 裏喝「螺絲起子」,以爲自己喝的是柳橙汁,然而當覺悟的時候,意識已經被伏特加淹沒了。
對一個學生而言,100天連一個學期的上課日都不足。
1994年的盧旺達大屠殺也歷時100天。
對於經歷這場大屠殺的人來説,100天簡直比一個世紀還要長。長很多。
死亡的人數超過100萬。也就是平均一天有超過100個人被殺。

如果是在一個四季國家,100天剛好是一個季節。
從把人熱得像狗一樣吐舌頭喘氣的夏天,變成涼爽得讓人像冬眠前的熊一樣的秋天。
我住的地方沒有四季。我經歷的是每天中午去悶熱的餐廳像狗一樣地埋頭吃午餐,然後回到冷氣開得像冬天一樣的辦公室像狗一樣地埋頭苦幹而已。
這麽一想,其實人和狗好像也沒有什麽分別。

當然分別還是有的。至少狗是靠自己的本能而活的。完全不受道德的規範。
一隻公狗和一隻母狗,從相遇到發生性行爲然後生兒育女,整個過程,純粹是以荷爾蒙爲主導的。
間中不需要經歷戀愛,不需要經過雙方家長同意,更加不需要舉辦婚宴。
沒有牽扯到任何的情感,也沒有牽扯到金錢,是極爲純粹的本能。

誒!我總是不知不覺就把事情扯得很遠。又不是在寫一個關於狗男女的愛情故事。
還是回到主題吧。(主題是什麽,我還真的是搞不清楚。)

*

在那100天裏,發生了很多瑣碎的事,也發生了幾件比較特別的事。
瑣碎的事,像沙漏裏的沙一樣,反反復復又無可避免。其結果帶有濃厚的宿命性和規律。
用英文字來詮釋的話,就叫「routine」。人的一生,有90%是由一系列這種「routine」組成。
起床去上課或工作,和同學或者同事吃午餐聊八卦。下課下班後和男/女朋友約會,吃飯看電影做很「routine」的愛。然後又是起床去上課或工作......
讓人無力抵抗的「routine」。


這段時間發生過什麽事,我不可能全部記得住。但是只要去翻一翻我的日記簿就可以知道了。
當然我的日記不是那種所謂的感性的日記。沒有任何的感想,沒有任何的心情。
它基本上只是一本記事簿。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某個地方(和某個人)做了某件事。如此而已。
所以會寫「日記」的人,不一定都是感性的。

我也不是因爲想變成一個感性的人才開始「日記」的。
人的記憶是有限的。所以我只能以文字的形式把記憶儲藏起來。
不知道是哪個科學家說的(好像是愛因斯坦),「時間是具有相對性的。」
所以才會有「歡樂的時光總是過得特別快」這種感覺。
如果不確切地把事情發生的日期時間記錄下來的話,我們永遠也沒有辦法凴感覺去記憶正確的時間點。
有些事情明明是幾年前發生的,卻好像是昨天的事。

於是,在2002年的5月1日,我開始紀錄發生在我身上,一些無聊的事。
(這也不是主題。)

*

這些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事,對除了我以外的世界幾乎沒有意義。(就連對我本身來説,是否有意義都不是很確定。)
就好像你在上班的路上不小心撿到了一份關於南極當天的天氣報告。這份報告對你而言,幾乎是沒有意義的。
除非你是學地理,或是在氣象臺工作的人。又或者,你正準備到南極旅行。(對不起,我是一個不太懂得舉例子的人。)
我現在做的,是把那份天氣報告就在路上讓你檢到。至於看不看那份報告,是你的自由。
因爲看了之後,只有平白地把時間浪費掉而已。
當然,我越是這樣說,就越多人想看。很簡單啊。人都有偷窺別人隱私的欲望。不然,你認爲那些八卦雜誌是靠什麽賺錢的?
所以,請你記住。這是你自己的選擇。我並沒有做出任何強迫性的舉動。


小説.美酒.鐵達尼

這100天的時間,我努力地充實自己。
我讀了7本小説,看了49部的A片。(A片好像已經佔據了我大部分的人生。)
我需要看7部A片的時間,才可以讀完一本小説。
然後,平均每兩天看一部A片。也就是每兩個星期讀完一本小説。
真是一個無聊又沒有意義的統計。就好像在上班的路上一直想著南極的天氣一樣。

爲什麽會看那麽多的A片,我也説不上來。
不過總覺得,沒有「性愛」的世界,與兩萬英尺的深海沒有什麽兩樣。
那裏沒有光。只有永恒的黑暗和無止盡的冰冷而已。
當然,你可以認爲看A片只是望梅止渴,「爽到別人,艱苦到我」。
又不是真正地擁有「性愛」。
不過,你難道是因爲想飛起來,才去看《超人》的嗎?
#

讀而優則寫。也不知道是哪裏來的勇氣,我開始寫一部小説,準備拿去參賽。
在寫的過程中,我才覺悟,原來寫小説是需要一定的天分與才能的。
天分我是肯定沒有的了。只好靠後天的努力來補充才能。
於是我開始喝烈酒。在兩個月的時間内,我喝掉了兩公升的烈酒。
烈酒不是在寫作的時候喝。是一邊看A片,一邊喝酒。
所謂酒色「才」氣,我以爲喝酒看A片,可以讓我有多一點「才」氣。寫起小説來就能夠無往不利。
結果當然是賠了腦細胞又折了肝細胞。
#

小説才寫了1/4,就遇到了瓶頸。
我的頭腦好像尖峰時刻那種嚴重阻塞的交通。車子被卡在車龍中,前無去路,後無退路。
沒有耐心的車主無情而瘋狂地猛按汽笛。我似乎聽到了那種令人煩躁的汽笛聲。
無論如何都寫不下去。
我由衷地佩服那些小説家。真是一分不簡單的工作。

我的小説的命運,和鐵達尼號一樣,揚帆出海之後不久,就撞上了冰山,然後宿命性的沉入海底。
可惜的是,我寫的並不是什麽曠世巨作,沒有人會像希望從鉄達尼號獲得寶藏那樣,冒險深入海底打撈。
我的未完成的小説,注定是要孤獨安靜躺在深海,等待時間把它溶解於黑暗中。


百分百女孩

七月第一個星期的某一天,我收到一張明信片。
明信片上面印有幾張熱帶珊瑚礁的照片。地點是一個叫做「Dahab」的地方。
Dahab 我知道。那是埃及一個相當有名的潛水聖地。是位於西奈半島上的一個小鎮。
很多人很難想象那個感覺只有沙漠,金字塔和木乃伊的國家,竟然也有可以潛水的地方。
就比如很難想象鯨魚也有陰莖一樣。
埃及的東邊面臨紅海,所以有一個潛水勝地並沒有甚好奇怪的。
鯨魚是哺乳類,所以當然會有陰莖。那是一樣的道理。
總之,世界本來就是如此。我們所不能想象的事物,多得遠遠超乎我們的想象。
(簡直是哲學家的口吻。)

而會從這麽冷門的地方寄明信片給我的人,只有她。

她是我去年一個人去旅行的時候認識的。是一個非常善良又可愛的女生。
我們一見如故。所以,整個旅途,我們一直天南地北地聊。即使語言方面有一點障礙。

她正在履行她的夢想,環游世界一周。
對我而言,她是落入凡閒的天使。
但是對我很多的朋友來説,她是從東土大唐而來,前往西天取經的唐三藏。
我則是那些千方百計想吃唐僧肉的妖魔鬼怪。
我想我是誤交損友了。我必須從新確認我和他們之間的友情。

她去年11月離開家鄉,在今年九月中旬回到了家鄉。
她從日本出發,經過亞洲,非洲,歐洲,南美洲,然後北美洲。最後回到了原點。
而我依然是從兀蘭出發,經過裕廊東,波納維斯達,來到公司,最後又回家。
其實我們本質上是一樣的。從家裏出發,繞了一圈,又回到原點。
只不過她的圓圈的半徑,比起我的圓圈的半徑,是無限放大罷了。
#

父親去世后的第98天,我在回鄉的路上遇到一位對我來説是百分百的女生。
然而真正吸引我的並不是這個女生本人,而是她那對完全曝露出來的鎖骨。(你以爲我要講「乳房」嗎?)
可是如果我告訴你我在路上遇到一對百分百的「鎖骨」,你可能會認爲我在路上看到了某個人的骨骸而勸我報警吧?

所謂「百分百」當然只是一個非常抽象的詞。沒有辦法真的計算給你看。
就好像女生常常用來拒絕男生(我)的藉口一樣 - 對不起,你一切條件都很好,只是我和你之間沒有「化學作用」- 難道她們真的會把化學方程式寫出來嗎?


女生是不是漂亮,我不確定。「漂不漂亮」這種事情,即抽象又主觀。
我常常被女生的某個特定部位吸引而產生好感。因爲這份好感,我做出了主觀的判決。
於是我按照「routine」,向她要電話。而她也按照「routine」拒絕我。

現實總是按照「routine」進行,按照「routine」結束。


31嵗

7月接近尾聲的時候,我和6個朋友(3對夫妻)去某個有合法賭場的度假勝地。
那是我30嵗的最後一天。

晚上10點多,我們聚在 KTV 裏。以「沒有明天」的心情,撕扯喉嚨。
12點整,我為大家帶來一首溫嵐的《祝我生日快樂》。
我喝完了最後一杯苦澀的啤酒之後,生日會也宣告結束。
就這樣,我31嵗了。好像某件潛伏在我身體裏面30年的東西突然離開了我。
雖然30年來沒有交談過,甚至不知道它長得什麽樣子,
不過,它確確實實地離開了我,而且永遠不會再回來。
#

我一個人回到了賭場,繼續沉淪。
到賭場賭錢,下場絕對是一種「routine」。
我手中的籌碼一點一點地流逝。那好像是對我過去30年的人生所作的結論。
把31嵗的第一個小時輸掉以後,我離開了賭場。

回飯店房間的路上,我試著回想30嵗的一整年,到底做了什麽。
結果什麽都想不起來。如果有隨身攜帶記事本的話,我就能確定了。
於是我放棄繼續再想。這是31嵗的開始啊。我應該換個角度,想一些開心的事。
不如想一下我31嵗一開始就已經作了什麽。這樣會讓自己比較好受一點。

我飯吃過了,酒喝過了,錢也賭了。那麽,只剩下「性交易」這一項。
#

回到房間以後,我拿出手機,撥了剛才在廁所抄下的電話號碼。
廁所裏到處都寫著電話號碼。「借錢有 女人有 016-xxxxxxx」,「年輕 包玩 012-xxxxxxx」。
我所抄下的那個號碼,寫的是「正宗哈爾濱小姐 年輕 017-xxxxxxx」。


在等待的同時,我試著搜尋我印象中的哈爾濱。
「哈爾濱」只讓我想到那些在夜晚「晶」光閃閃,五光十色的冰雕,還有那些穿著厚厚的寒衣的遊客。
我完全忽略了「哈爾濱有女人」這囘事。
有很多事情,是如果不認真仔細地去想的話,就會被忽略掉的。
由於忽略了那些細節,我們也許就錯過了機會。
就好像「鯨魚有陰莖」這件事,如果不是因爲在「動物星球」頻道看過鯨魚交配的紀錄片
(再加上村上春樹先生的《尋羊冒險記》裏面,有一段關於鯨魚陰莖的描述),我才會「忽然想起來」。
可是,想起這件事,對我的人生到底有什麽意義或幫助?我回答不了。
人一生中會做很多事情。如果要求所作的每一件事都要有意義的話,也挺累人的。

話説回來,關於哈爾濱的女人,我一點印象都沒有。
只從一位朋友那裏聽説過,哈爾濱的女人,皮膚白皙,身材高大。
感覺好像和東歐國家的女人沒有分別。這就是我對哈爾濱女人的了解。

我繼續想著哈爾濱。那裏應該沒有可以潛水的地方吧?如果有,那真的是超乎我得想象了。
我越想越冷。身體不自主地打了一個哆嗦。而這個時候,門鈴響了。


打開房門,一個長頭髮的女人站在門口。她乾燥散亂的頭髮讓我想起曬乾的玉米鬚。
身高應該不足160公分。皮膚黝黑。感覺她好像是來自在《National Geography》看過的某個部落。
過時的眼裝,過時的服裝,就連年紀也已經過時了。
在她身上,完全看不到任何哈爾濱的跡象。
我想,眼前這位小姐唯一可能和哈爾濱扯上關係的地方,大概只有她姓「哈」名「爾濱」而已。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她真的是讓人無法辯駁的正宗「哈爾濱」小姐了。

她問我是不是在等人。我想都沒有想,一口否認。
我還來不及關門,走廊的兩端各出現兩個穿黑色西裝,有一點像《Matrix》裏面的Agent Smith的男人。
四個男人同時抓住我的兩只手。
#

我睜開眼睛。其中一個朋友發出一聲乾咳。
地板堅硬得讓人難受。因爲側躺,我的左手已經被壓得麻痹了。我轉過身,面對著天花板。
我睡在攤開的被單上。難怪我覺得房間非常哈爾濱。

31嵗的第一個晚上,我竟然睡在飯店房間的地板上。我的四個朋友則睡在溫暖舒適的床上。
今天不是我的生日嗎?

房間還有一點昏黃的燈光。
我望著小桌子上的那盒原封不動的安全套。那是朋友送我的生日禮物。
30嵗結束了。

我再次閉上眼睛。等待31嵗的第一道陽光。


紅與白的平衡

並沒有任何想要討論印度尼西亞或波蘭國旗的意思。
不過說真的,世界上大概再沒有任何國家的國旗可以比這兩國的國旗容易畫的了。
這兩個國家的小學生算得上是相當幸福的。我小學時期,每次需要畫國旗的時候,都感覺好像世界末日一般的憂鬱。但是我仍然應該為我不是貝裏斯(Belize)這個國家的小學生感到慶幸。
(又離題了。)
#

我要說的是,過去的100天,我出席了一個婚禮,一個喪禮(不是我父親的喪禮),還收到5個不同的朋友送的小孩滿月喜餅。


關於那個喪禮,我並沒有真的出席,只是載我母親到喪禮現場而已。
死者是一個遠房親戚的兒子。比我年輕。死因是交通意外。
根據我母親的説法,意外發生的原因,和所有災難片的起因一樣,是一大堆的巧合,被命運串聯起來而造成的悲劇性結果。生命很脆弱。
#

有人歡喜,就要有人愁。有新生命誕生,就要有舊生命結束。
這世界就好像一個巨大的秤,它一直追求著一種平衡。命運是那只維繫平衡的手。當某個物種過分膨脹的時候,等待它們的,只有毀滅而已。

我忍不住又作了一個統計。
以過去100天來算,5個小孩出生,2個人死亡。那麽,人口好像還是以一定的速率在膨脹。
也許6500萬年前的那個物種,就是因爲過分膨脹而遭到宿命性的毀滅。
(這只是個人感想,完全沒有科學根據 。)

*

我的頭在膨脹,胃在收縮。
我把第六杯的「螺絲起子」喝完。身體已經失去平衡。
這篇文章的主題是什麽,我想不出來。

10/9/08
「」

Wednesday, October 08, 2008

喲!

各位,lama tak jumpa!!!!!

Walao eh...
我看到竟然有人在我的 '亡者歸來' 那裏留言,讓我嚇了一跳。
你們對我不離不棄啊。簡直是無與倫比的感動。
爲了回報大家,我這幾天是拼死想寫一篇比較可以看的東西來跟各位分享。
我完全可以體會到那種被別人‘催稿’的壓力。哈哈哈... ...

Chengsun,驚天地泣鬼神,言重了。不敢當。

我是想嘗試寫一點短篇。不過短篇需要用比較長的時間來寫,而且還要想故事内容。
所以今後可能會很久才貼一篇。
我希望這篇 《小情歌》,各位至少用個10分鐘看完。因爲我用了10 天來寫。
我終於明白什麽叫臺上一分鈡,台下十年功。

我先回答川兄的問題。
這個女生確實存在。但是我沒有看到她的臉。所謂「妳」很美麗,是我憑空想象出來的。
以那種身材和打扮來判斷,她應該是不難看的。100 分是不可能,70分是有的。
百分百的女孩,只出現在某個晴朗的四月天。

晴,講真的,最近我是瘋狂看日本 A 片啊。
這個故事的結尾,是我臨時想的。
因爲我原本還想再繼續寫,可是,這幾天,很多人已經在問,「喂,你已經亡者歸來很多天了喔,爲什麽還是沒有動靜?」
我不知道如果讓故事繼續的話,還要寫幾天,所以決定腰斬。
大家也應該看得出來,這個結尾很突兀。
不過塞翁失馬,我覺得這個結束比較有想象空間。所以,應該算是ok 的吧。

QZ,我寫到一半的時候,的確有衝動想要拿這篇去參賽。
可是回頭再讀一下,又覺得好象沒有什麽。
因爲沒有參加過寫作比賽,不知道水準在哪裏。不是很有信心。
可能我會再稍微修改一下。然後請文恬幫我交給廖老師過目。
還有,我搭車來回新加坡和居鑾10多年了,坐在年輕女生旁邊的次數,還沒有超過10次。
所以,你前面的路還很長......

H,沒有什麽強的。
我們從小認識,你也應該知道,講原創力,我是沒有滴。
不過講模仿能力,倒是有口皆碑。所以你講的「確定自己的風格」,也只不過是我在模仿別人罷了。
像這種參賽者,在星光大道是不會走得太遠滴。

我更喜歡「就像12月不顧一切下著的雨......」。這大概只有你和村上春樹想得出來。

這篇文章,我確實用了相當的心思。只不過,我覺得「我」的語氣,還不夠變態。
如果可以再變態一點,我想效果會更好。

注: 我並不是真的喜歡這個女生。而文章裏的「我」並不是我本人。他就像村上春樹小説裏面的「我」一樣,是一個沒有名字的主角。

Monday, October 06, 2008

小情歌

嗨,妳好。

對不起,我和妳算不上是相識,不知道妳叫什麽名字,所以只可以稱妳為「妳」。
但是,不論從任何角度看,妳都比我年輕,因此我沒有理由用「您」來稱呼妳。
請妳暫時忍耐一下。

我非常肯定,到目前爲止,妳還不知道我是誰。
但是只要我稍微説明一下我們相遇的情形,妳一定會想起來。

既然我們不認識,那我這篇文章是要寫給誰看呢?
哈哈哈,我其實只是想做一個測試,看看我們是不是真的有緣有份。

妳有看過John Cusack 和 Kate Beckinsale 主演的《Serendipity》嗎?
男女主角因爲一次偶然的相遇而相愛。
男主角想要繼續這緣分。但是女主角是一個非常相信所謂「命運」這個東西的人。
她必須確定男主角是她「命中注定我愛你」的那個人,才可以跟他廝守一輩子。
(爲什麽天底下的女人都喜歡相信星座算命這些無聊的東西?)

於是她出了一個考驗。
她把自己的全名和聯絡電話寫在一本書的第一頁,然後把書拿到二手書店去買。
他沒有告訴男主角是哪一閒書店,只讓他知道是哪一本書。
接下來,她要求男主角把自己的名字和電話號碼寫在一張鈔票上。
她用那張鈔票買了糖果。然後他們就分道揚鑣。

女主角說,如果他們可以在離開紐約之前再次碰面,那就是有緣有份。
否則,男主角就一定要找到那本寫著她的名字和電話號碼的書,才能再跟她聯係上。
接下來有幾次,男女主角一直錯過再次相遇的機會。(這種畫面,看了簡直讓人氣煞!)
最後,他們還是分開了。

此後的幾年之間,男主角雖然有了未婚妻,但是仍然對女主角念念不忘。
他只要一經過書店,就會進去找那一本書。翻開第一頁,看看是不是寫著女主角的電話號碼的那一本。
結果每一次都失望而歸。

就在他婚禮的前一天,他的未婚妻送了他一份禮物。
他打開一看,是那本他每次經過書店都去翻一下的書。
未婚妻說:「我每次看你翻閲這本書,卻不買,所以我買下來送給你。」
男主角打開一看,竟然是寫著女主角電話號碼的那一本。
而在大陸另外一端的女主角,也在機緣巧合之下,拿到了寫著男主角電話號碼的那張鈔票。
婚禮當天,男主角取消了婚姻。
毫無意外地,故事的最後,男女主角在他們最初相遇相愛的地方重逢,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怎麽樣?這個故事浪漫吧?
如果妳覺得一點都不浪漫,那是因爲我講故事的能力有問題,與故事本身無關。
(我不太會講故事。小時候參加講故事比賽,從來都沒有得過獎。)

這部電影讓我有所啓發。所以我決定把這篇文章貼上來。
説不定,妳的朋友,或者妳朋友的朋友碰巧經過這裡,然後留意到這篇文章。
接下來這篇文章便輾轉地讓妳看到。

如果妳真的看到了這篇文章的話,就證明我們是相當有緣分的。
所以,請妳留下 email,給我一個機會,好嗎?

*

講到這裡,妳一定對於我是誰感到好奇吧?想知道我到底是在哪裏見過妳?
沒有嗎?唉... 真是讓人傷心啊。
不過不管妳是否好奇,我還是會告訴妳的。



那天,我正趕著回居鑾。
過了Woodlands 關卡之後,我到樓下排隊等 Causeway Link 的巴士。
我和妳幾乎同時到達隊伍的尾端。(這是我們第一次的緣分。)
作爲一位紳士(要稱僞君子也可以),我把我前面的位子讓給妳(妳連一個微笑都沒有給我)。
我站在妳的身後,因爲沒有其他的風景,我不自覺地開始觀察妳。

妳的身材勻稱。稱不上瘦,但也不胖。就像一盤分量剛好的牛排。
這樣形容妳好像很沒有禮貌,不過我確實是這樣覺得。
從我的角度看,妳的身高大概介於156和158 公分之間。
取平均值,就是157 公分。妳這樣的身材對我而言,簡直是完美。

妳皮膚白皙。和妳身上穿的黑色 T-shirt 形成強烈對比。
妳穿的是一雙紫色的拖鞋。在「人」字的地方,還有一朵假花。
我敢說,那雙拖鞋,只有穿在妳的腳上,才會可愛又好看。
爲什麽?情人眼裏出西施嘛。哈哈...哈哈...

還有,我注意到妳背了兩個包包。
一個是普通上班用的,另一個是類似環保袋的粉紅色包包。
究竟妳爲了什麽原因要背兩個包包呢?而且那個粉紅色包包看起來好像並沒有裝什麽東西。
但是無所謂。那個粉紅色包包,讓妳更增添了幾分甜美可愛。

妳剪了目前相當流行的劉海。妳放心,我覺得很好看。
無緣無故,幹什麽叫妳放心呢?
事情是這樣的。因爲最近我有幾個女性朋友,都剪了「劉海香菇頭」。
雖然我覺得不錯,但是她們向我投訴,她們的新髮型換來別人的惡評如潮。
唉... 我只能說,這世界上,沒有品味的男人很多。
所以妳不必去在意那些男人。
噢,妳好象一直試圖以長髮遮住右臉上的那顆痣。
其實妳不需要為那顆痣感到自卑的。妳看楊丞琳,不也是甜美可人嗎?而且還紅得發紫。
妳一定要擡起頭做人啊。説不定,將來妳會為這顆痣感到驕傲。

啊。妳在頸椎的地方有一個刺青。如何?我看妳看得很仔細吧?
但是妳不用害怕。我真的不是變態。
我是因爲對美麗的事物沒有抵抗力,才會忍不住仔細觀察妳的。
誠如我剛才向妳説明的,我是一個有品味(又有魅力)的人。
所以對於妳的刺青,我只當作是一件藝術品。
我並不討厭有刺青的女生。
會討厭有刺青的女生的人,大概是跟迅猛龍同一個時期出現在地球上的。
我可是一個有品味,有魅力(又前衛)的人。

相對於刺青,我更不喜歡抽煙的女生。
噢對了,妳不抽煙吧?如果妳有抽煙,我確實會有一點失望。
但是因爲是「妳」,我還是可以嘗試接受的。
爲什麽呢?很簡單嘛,人都有雙重標準的。
一套對漂亮的女人,一套對懶惰的女人(沒有醜女人,只有懶女人)。
雖然世界各地都有立法不能歧視,但是,法律並不能將人的本性根除啊。
哪個男人不是對美麗的女人比較寬容呢?他們只是不願意承認而已。
就算沒有歧視,也多少有一點偏見。
不然,爲什麽好萊塢的浪漫愛情電影,都由俊男美女來演出?
誰喜歡看不是俊男美女演的愛情片呢?

所以,我很乾脆地承認,由於妳是美女,我一定對妳比較寬容的。
而且,我到目前爲止,還沒有試過跟抽煙的女生做愛。
啊!對不起,我扯遠了。
關於「沒有試過跟抽煙的女生做愛」這件事,等我們熟絡了之後,我再跟妳説明。

嗯。總之,這些就是妳給我的第一印象。(妳也應該想起我是誰了吧?)

*

我一直默默地站在妳後面,聼我的mp3,假裝很輕鬆。
告訴妳吧,其實我的心跳得厲害。
我只是不想讓妳覺得自己美得了不起,不想讓妳驕傲,才顯出一臉不在乎的樣子。
男人這東西啊,就是那麽死要面子。

Anyway,在當下,我隱約可以感覺到我們之間的緣分。
我心想,「如果前面這位漂亮的女生,是居鑾人的話,我一定要認識她。」
這個時候,我們的巴士來了。
由於是星期五的下班時間,回鄉的人特別多。我們被排在後面的人簇擁著上了巴士。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最討厭擠巴士。
但是因爲當時我跟妳的距離只有0.01公分,那輛巴士忽然變成了擁擠的樂園。
雖然周圍充斥了各種各樣的體味和汗臭味,我卻覺得有少許的浪漫和幸福感。
妳不覺得嗎?而且,我擦的可是名牌的香水啊。妳算是比我幸運的了。


過了新山關卡,我們又在等候巴士的地方相遇了。
從妳的眼神,我知道妳已經察覺我的存在了。
但我依然裝作若無其事。

巴士來了,我上了Causeway Link,妳則上了170。
我以爲我們從此就向左走向右走了。
沒想到,巴士峰回路轉,結果,我和妳雖然搭乘不同的巴士,卻幾乎同時到達Larkin。
真像好萊塢典型浪漫愛情電影會出現的劇情。
我想,妳就是我一直在找的人了。

我看妳走向 SNS 的櫃檯,我的心跳越來越快。
那表示,妳很有可能是居鑾人啊。
我再一次地考驗自己。我去了 KKKL 的櫃檯。
但是7點的車票已經賣完了。沒有辦法,我只好去買 SNS 的車票。
(我真的也是千百個不願意啊。)
我拿了車票,一轉身,妳已經消失在人群中了。
所以我決定先去上個廁所。

從廁所出來之後,我去買了一杯蒸玉米。我很喜歡吃蒸玉米。
我走向月臺的時候,看到妳在一閒商店裏面,買了一本刊物。
我一個人站在月臺附近等車,一邊吃玉米,一邊看著泊在路邊的巴士發呆。
來往的人像是以快速播放的電影的步伐在行走。在經過我面前的時候,還留下殘影。
我想起了王家衛的電影。而我,就是梁朝偉或者金城武...

當我回過神的時候,發現妳站在我11點鐘的方向,離我大概三公尺。
妳正在看那本妳買的刊物。
我心裏正在期待,希望妳和我搭同一輛巴士。

蒸玉米太燙了。我花了10分鐘才把它吃完。
吃完的時候,巴士正好進站。
等得不耐煩的乘客,像養在魚池裏,正在搶食物的鯉魚一樣,一窩蜂擠到車門口。
我看到妳上了那輛巴士!(太好了!)
我忽然想知道我們的緣分到什麽程度。如果我可以坐在妳旁邊的位子,我就向妳要電話。
於是我依然站在原地。等所有人都上了巴士以後,我像壓軸的明星一樣登上了巴士。
眼睛掃射了一遍。發現只剩下一個空位。就在妳的旁邊啊!
那是最後第二排的位子。
我像是接受別人祝賀的新郎一樣,走到妳身邊的位子坐下。
那一瞬間我有些暈眩,像全世界從此被偷走時間(我猜是我中了箭...)。

我原本想跟妳要電話。但是我想不到一句好的 pick up line。
「嗨。小姐,妳很漂亮。我可以給妳一個機會跟我交朋友嗎?把妳的電話號碼給我吧。」
這樣問,好像有一點自大。
唉... 我就是這樣,一見到喜歡的人,就變得不善辭令。
雖然別人都說我很懂得花言巧語,而事實上,我是一個嚴重缺乏自信的人。和《電車男》裏的男主角一樣。
我強調,是《電車男》的主角,不是《電車痴漢》的男主角。
雖然兩部都是日本電影,而且同樣是發生在電車上的故事,
但是故事的内容天壤之別啊。(我確實也看過《電車痴漢》這部電影,如果那算得上是電影的話。)

我想了很久。始終想不出來。再加上坐在我左邊的那個女生,一臉等著看好戲的樣子。
於是,我就和畫像裏的清朝皇帝一樣,筆直端正而沉默地坐在妳的左邊。

*

我必須承認,我很後悔。當初實在不應該保持矜持啊。
「矜持」這東西,只不過是古時候的男人用來奴役女人的一種工具而已。
它就像工業廢料一樣,留在世上,毒害後人。
我爲什麽不勇敢地跟妳要電話呢?
很多時候,我們喜歡先假設結果,然後在付諸行動之前,就已經放棄了。
而真實的情況,未必會如我們想象中的糟糕。
或許,只是或許而已,妳也想認識我呢?
説不定妳也只不過是礙於被「矜持」毒害,不主動跟我要電話,而是等我先開口。
結果,我們就那樣等待彼此那個永遠沒有付諸的行動而錯過了緣分。
這種事很難説的,不是嗎?
世界上有各種各樣的人,也就有各種各樣的思想,各種各樣的行爲。
我爲什麽要假設妳一定會拒絕我的要求呢?
但是,這已是過去的事了。後悔也沒有用,也改變不了什麽。還不如展望未來。

*

也許是那種沉默讓人感覺不舒服,所以即使在光線不足的情況下,妳還是繼續翻閲那本刊物。
我喜歡愛看書的女生。就算是一本時尚雜誌也好,漫畫也可以,因爲即使是A書,也可以從中獲得一點知識。這比那些在車廂裏玩 PSP 的人強多了。我並不是看不起那些玩 PSP 的人。
我只是不明白,到底能從玩PSP這件事情中得到什麽?
像村上春樹在《1973年的彈珠玩具》裏面說的,「你能夠從彈珠玩具裏獲得的東西幾乎等於零。只有轉換成數值的自尊而已。」

我好奇妳看的是什麽刊物。因此偷瞄了一下。書刊的封面有一張青色的臉,長髮披肩的女人的臉,面目猙獰。
書名有一個「鬼」和「靈」字。所以我猜測,那是一本關於靈異故事的刊物。
真是一個膽大的女生。

我想小睡片刻。但是不管怎麽努力,我就是睡不着。如果世上有什麽是越努力就越不能成功的,那一定就是睡覺了。我一向來都有睡眠的問題。
我放棄努力,於是把背包裏面柯慈的《等待野蠻人》拿出來。我想,柯慈的書,看個一兩頁,或許睡意就會排山倒海而來。
我知道在這種幾乎沒有光線的情況下還要看柯慈的書,是一件非常做作的事。不過我沒有辦法。那是我背包裏唯一的書。
我看了五頁,還是沒有睡意。我轉過頭,想看看妳在做什麽。結果妳已經睡着了。
真是讓人意想不到啊,妳竟然在我面前大喇喇地就睡着了。這説明了兩件事。妳要不是很信任我,就是想試探我。我當然寧願相信是前者。(妳真真實實的是一個膽大的女生。)

我觀察妳睡覺的樣子。可是目光不自主地停留在妳衣服的金色亮片上,也因此不自主地停留在妳的胸部。
我發誓我原本只是好奇那些金色亮片到底是什麽圖案而已。但是妳的胸部正伴隨著妳的呼吸,安靜而平穩地上下起伏,因此而引起了我的注意。
話説回來,以我多年的經驗,那大概是B罩杯。算不上小,但也絕對稱不上大。然而,那樣的大小,放到妳的身上,就變成了一種完美。
我並不是故意要提起妳的胸部的事情。我只是想讓妳知道,胸部的大小,絕對不是我的擇偶條件。
我非常不明白那些因爲嫌棄女朋友胸部小而抛棄她的男人。我估摸,會這樣做的,一定是擁有巨大陰莖的男人。
否則,他有什麽資格來批評女生的胸部?
將來如果妳的男朋友嫌棄妳的胸部,妳可以嘲笑他的陰莖「微」不足「道」。如果那不是事實,妳就直接告訴他,他「愛不持久」。包管他以後一定擡不起頭做人。
哎呀!我又扯遠了。我不是在對妳開黃腔。這是我臨時想到的。

總而言之,我想說的是,我不會(也沒有資格)嫌棄女生的胸部小。


我把視線移到窗外。天已經黑了。我把書收回背包裏。
妳的電話突然響起。電話鈴聲,是蘇打綠的《小情歌》的開頭部分。
我也很喜歡蘇打綠的《小情歌》。我有些安心。至少我們還算是有一些相同的愛好和品味,雖然我的電話鈴聲,用的是 Handel 的《The arrival of the Queen of Sheba》。
我用古典樂來當電話鈴聲,並不代表我對古典樂有相當的認識。我只是偶爾聼一聼而已。重要的是,我不會逼妳和我一起聼古典樂的。因爲我不喜歡勉強別人。

我不小心聽到妳講電話。但是完全聼不清楚内容是什麽,只聽到妳的聲音。妳的聲音嬌嗔,和妳的樣貌並不相稱。雖然我也不知道,妳的樣貌應該要配合怎樣的聲音,但總之,就是有一點奇怪。就像穿上尺寸不對的鞋子一樣。

偷聽別人講電話很沒有禮貌。所以我把mp3的聲量再開大一點。
一面聼歌,一面閉上眼睛,幻想和妳牽手漫步在兩旁盡是柳樹的小路上。
而背景音樂,就是那首《小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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